“慈母多败儿”以爱的名义培养犯罪
来源:家长学院 文章作者:郭艳茹
本文作者:郭艳茹(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山东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 李天一案之后,很多人都在感慨“慈母多败儿”“家庭溺爱毁了孩子”。李天一作为一个富贵家庭出生的小孩,从小环境优越,享受各种优质教育资源,少时了了,堪称天才,长大却劣迹斑斑。这种变化人们普遍认为与其母亲梦鸽的溺爱有关。一封题为《一个父亲给梦鸽的一封信》近日在网上广为流传,写信人以一个父亲的名义谴责了梦鸽对孩子的溺爱,认为正是这种不分是非的溺爱把孩子送上法庭。 家庭养育方式对个人行为模式的影响一直是社会学心理学研究的内容,近年来经济学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多。例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的Janet Currie 教授(2011年后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和她的合作者在2006年的一篇题目“儿童被虐待是否会导致他们犯罪、?”的论文中就利用美国青少年健康调查数据(ADD Health)研究了家庭不当养育方式对个人犯罪的影响。他们通过对数据的计量检验,他们发现在童年遭受虐待(比如暴力侵犯、性侵害等)和忽视(比如需要父母监护的时候没有得到)的孩子在青少年期和成年后犯罪率都明显的高于其他正常的孩子。把她们的研究结论引申到溺爱也同样有道理:因为溺爱说到底也是一种虐待。 有位心理学家讲过,对孩子的溺爱其实是父母在潜意识中放纵自己。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分身,通过无节制的溺爱孩子,来补偿自己未能实现的愿望,而忽视了现实中那个真正的孩子。中国目前独生子女家庭中,以(溺)爱的名义虐待儿童似乎是十分常见的现象。李天一从小所享受的种种溺爱,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变相的虐待。 网上传的李天一简历里写道:4岁时获得“申奥大使”称号。4岁学习钢琴,师从于中央音乐学院著名钢琴教授韩剑明先生;8岁开始学习书法,师从清华大学方志文先生,然后是众多的比赛、表演、获奖、开演唱会,过早地被打造成公众人物,等等。想想这样的经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讲是何等的枯燥与无趣。它说到底,不过是满足了背后的家长的虚荣心,让她把自己年少时未曾经历的荣耀再重新经历一遍,至于孩子本身的感受,似乎无关紧要。 然后是十岁留学美国。猜测以梦鸽的军人身份,不大可能赴美陪读。一个十岁的孩子,离开父母和熟悉的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其内心的孤单和煎熬可以想象。上文所提到Currie 教授等人的论文中特别强调了儿童独处(left alone)对犯罪的影响。他们发现那些儿童期有不能被父母监护经历的人在吸毒、财产破坏、暴力攻击他人等方面的犯罪率都明显高于他人。 案发之后,梦鸽在“护犊之情”驱使下表现出来的坚强毅力,上访、出庭,面对舆论的嘲讽甚至谩骂不屈不挠,为孩子奋不顾身奔走呼号。许多人不理解在发生这么多事请之后梦鸽为什么还能坚信自己的孩子“无罪”“纯洁”,说到底,就是一个坚持不肯醒来的梦,不相信自己的分身会变坏。
再然后是放纵。未满18岁开车上路,出入夜店,打人,劳教,劳教后继续放任。背后的父母对自己的分身无力约束,也不愿意约束,反而不断给自己制造一个虚假的幻想:孩子很好,一切都很好。放纵导致现实中的孩子实际上处于父母缺位无人监管的状态,无视法律和规则,恣意妄为。记得以前看过齐秦的访谈,齐秦在年轻时是问题少年,母亲天天打麻将,父亲脾气暴躁,无人监管,进了感化院,是他的姐姐齐豫自动地补上父母的位置,看望他教育他,最终带他走上正途。不幸的是,没人来给李天一补这个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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